“中国近代法学译丛”4册,精选清末和民国时期法学译著,涵盖警察学、商法、行政裁判法和法律思想史,由清末学者秦瑞玠、民国学者吴石、社会学家陶孟和等人翻译并点校
松井茂《警察学纲要》、松波仁一郎《日本商法论》、美浓部达吉《行政裁判法》、方孝岳《大陆近代法律思想小史》4册,不仅蕴含深厚的学术底蕴,更以独特的视角和深刻的洞察,为您揭示当年中国法学研究的发展历程与趋势。
★32开精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中国近代法学译丛”是从民国时期(包括清末)数百种法学译著中,精选出的上乘之作
★组织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院等专家重新整理、点校、勘校
★重现当年法学译著历史原貌,使广大读者熟知中国法学研究的发展历程
★书中丰富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案例,将为您的法学学习和研究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支持
★无论您是法学研究者,渴望在学术海洋中遨游;还是法律从业者,希望在实务操作中汲取灵感与智慧
《警察学纲要》
本书由总论、各论两编组成,共三十章凡一百六十六个专题,涵盖了警察学诸多基本问题,概括了当时日本及欧美诸国警察制度概况。作为一本教科书式的学术专著,固有其应有之学术价值。作者松井茂对警察学有较深厚的学术功底,并长期担任日本警察高级管理职务,而且多次参加相关国际会议及考查欧美警察制度,故《中国近代法学译丛:警察学纲要》有较高的学术参考价值。
作者简介
松井茂长期担任日本警察高级管理职务,学术功底深厚。他在书中概述了近代日本以及欧美的警察制度,其理想中的日本警察为“国民警察”。
译者:吴石(1894一1950丿,福建省仓山区螺洲乡人。1916年毕业于保定陆军军官学校。曾任国民党国防部参谋次长,兼任陆军大学校教官。陆续出版了《孙子兵法简释》、《战术研究之津逮》、《战术原则之沿革》、《克罗则维茨战争论之研究》、《左传兵法笺释》、《兵学辞典粹篇》、《最近航空述要》、《近代战争与国防之本质》、《警察学纲要》、《国防蠡测》等十多本个人著作,著作既包括国防研究,又涉猎警察学、航空理论等,涉猎范围极其广泛,展示出军事理论家的深厚功力。其中,不少专著成为经典。《兵学辞典粹编》1936年12月出版后,广受好评,一版再版,被军界视为“最优良之军学参考”。1935年6月出版的译著《警察学纲要》作为民国时期一部有一定代表性的法学译著,2005年,该书入选中国政法大学的“中国近代法学译丛”,再度行世。
《日本商法论》
本书对于我们研究日本近代法律的发展历程,尤其是当时经济繁荣密切相关的日本商法的发展状况,它仍不失为十分珍贵的法学资料,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著者松波仁一郞生平不详,但他的这套《日本商法论》非常系统地介绍当时日本颁布实施的商法典。按照日本商法典的体系,松波仁一郎先生的这套《日本商法论》分为五编;《总则编》、《会社编》、《商行为编》、《手形编》和《海商编》。阅读这套《日本商法论》,便可略窥当时日本商法理论及实务之全貌。
阅读此书时读者会发现,它是约一个世纪前的译著,译者翻译时又借用了日语中的汉字表达,所以其文字习惯和法律术语同现在相比,相差甚远。为既保持译著原貌,又有助读者阅读,校者在点校过程中进行了下述三方面的技术处理:
其一,对译著中绝大部分当时规范化的术事或用法,在点校中力求保持原貌。
其二,对译著个别使用汉古汉字,现已约定俗成之术语一律予以转换。
其三,对译著中极个别完全借用日语汉字的表达方式,在古代和现代中国汉字中均无对应文字的,则依其原意予以转换。
作者简介
松波仁一郎,日本法学家。著有《日本商法论》等。
译者:秦瑞玠,字晋华,1874年生于江苏无锡。1897年获优贡,赴日本留学,专攻法律,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归国后,起初在河南省任知县,不久改任江苏省咨议局议员。1912年后,历任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江苏吴县地方 审判厅推事。1922年任代理农商部次长。1923年,商标局成立,任商标局首任局长。民国时期著名学者。编写《蒙学西洋历史教科书》《蒙学东洋历史教科书》《高等小学西洋历史教科书》,与孟林合编《教育部审定共和国民新读本》;译编《普通西洋历史教科书》,编写《大清新刑律释义》,翻译日本松波仁一郎的《日本商法论:总则编、会社编、商行为编》等。
《行政裁判法》
本书作者为美浓部达吉(一八七三年--一九四八年)先生。美浓氏之学术水平和人格魅力已为我国法学界所熟知,在此,笔者拟结合本书对此再略作评述。 其一,本书可谓美浓氏之力作。 相较于系统表述“天皇机关说”的《宪法讲话》(一九一二年),《行政裁判法》难谓“皇皇巨著”。从后世学者的评价来看,该书亦非美浓氏之代表作。但仔细阅读后,美浓氏之学术功力亦可见一斑。从严格意义上讲,本书的性质为法律解释学作品。 其二,本书字里行间闪耀着民权主义的光芒。 在太阿倒持的年代里,日本行政法学学者多以“媚上”为已任,二十世纪初期官僚主义行政法学甚嚣尘上即为明证。在这样的学术氛围中,美浓氏以鼓吹民权主义、抨击官僚主义行政法学而著称于世。在本书中,这样的例子俯首可拾。
作者简介
美浓部达吉(1873-1948),日本宪法学家。曾留学欧洲。后任东京帝国大学教授、贵族院议员、枢密顾问官等职。主要著有《日本国法学》(1907年)、《宪法提要》(1923年)、《行政法提要》(1924年)、《日本国宪法原理》(1946年)等。
《大陆近代法律思想小史》
本书由上下两册组成。上册两章由智利法学家阿尔瓦列兹所著,下册两章分别出于法国法学家狄骥与查尔蒙特之手。本书的内容主要在于说明十九世纪以来,欧洲各国经济、社会变迁及由此引致的私法学说及民事立法的新发展。除对财产法中的“自由”、“责任”、“契约”、“财产”等观念的变迁进行理论概括外,还对《拿破仑法典》以来家族制度的变化进行了深入探讨。本书于1923年出版后,曾供不应求,学界反响颇佳,后再版三次。
作者简介
编译:方孝岳(1897-1973),名时乔,字孝岳,安徽桐城人,古典文学专家,曾任教于北京大学、圣约翰大学、中山大学等。
点校:陶孟和(1887年11月5日——1960年4月17日),原名履恭。社会学家。祖籍浙江绍兴,1887年11月5日生于天津。他从1949年10月起担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1960年4月,赴上海参加中国科学院第三次学部会议,未及会议召开,因病于17日去世。
《警察学纲要》
作者:[日]松井茂 著;吴石 译;张天虹、张晓鹏 校勘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22688
出版时间:2005/1/1
开本:32开
页数:225
定价:23
目录: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民众日常生活与警察
第二章 警察之任务
第三章 警察之进化
第四章 警察之分类
第五章 警察权力之意义
第六章 警察权之分析
第七章 警察官
第八章 警察之组织
第九章 警察官吏法
第十章 警察官吏之身分保障及待遇之改善
第十一章 警察官吏职务之重要
第十二章 警察平日应注意之事项
第十三章 警察须具真实心
第十四章 日本警察之南针
第十五章 国民警察之意义
第十六章 欧美各国之警察状况
第十七章 警察与社会问题
第十八章 警察之社会化
第十九章 警察教育
第二十章 财团法人警察协会消防协会之事业
第二编 各论
第一章 高等警察
第二章 出版警察
第四章 司法警察
第五章 营业警察
第六章 游艺警察
第七章 风俗警察
第八章 交通警察
第九章 卫生警察
第十章 防火问题
附录:原书第二编第三章 特别高等警察
《日本商法论》
作者:[日]松波仁一郎 著;秦瑞玠、郑钊 译述;王铁雄 点校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7562025614
出版时间:2005/1/1
开本:大32开
页数:662
定价:48
目录:
总论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法例
第二章 商人
第三章 商业登记
第四章 商号
第五章 商业账薄
第六章 商业使用人
第七章 代理商
第二编会 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合名会社
第一节 设立
第二节 会社之内部之关系
第三节 会社之外部之关系
第四节 社员之退社
第五节 解散
第六节 清算
第三章 合资会社
第四章 株式会社
第一节 设立
第二节 株式
第三节 会社之机关
第一款 株主总会
第二款 取缔役
第三款 监查役
第四节 会社之计算
第五节 社债
第六节 定款之变更
第七节 解散
第八节 清算
第五章 株式合资会社
第六章 外国会社
第七章 罚则
第三编 商行为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卖买
第三章 交互计算
第四章 匿名组合
第五章 仲立营业
第六章 问屋营业
第七章 运送取圾营业
第八章 运送营业
第一节 物品运送
第二节 旅客运送
第九章 寄托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仓库营业
第十章 保险
第一节 损害保险
第一款 总则
第二款 火灾保险
第三款 运送保险
第二节 生命保险
第四编 手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为替手形
第一节 振出
第二节 里书
第三节 引受
第四节 担保之请求
第五节 支付
第六节 偿还之请求
第七节 保证
第八节 参加
第一款 参加引受
第二款 参加支付
第九节 拒绝证书
第十节 为替手形之复本及誉本
第三章 约束手形
第四章 小切手
第五编 海商
第一章 船舶及船舶所有者
第二章 船员
第一节 船长
第二节 海员
第三章 运送
第一节 物品运送
第一款 总则
第二款 船荷证券
第二节 旅客运送
第四章 海损
第五章 保险
第六章 船舶债权者
《行政裁判法》
作者:[日]美浓部达吉 著;邓定人 译;郑取 点校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7562027900
出版时间:2005/10/1
开本:32开
页数:325
定价:28
目录: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行政裁判性质
一、裁判观念
二、行政裁判之观念
三、日本宪法 第六十一条之行政裁判定义
四、行政裁判特质
第二节 行政裁判制度
一、关于行政裁判在日本宪法上之原则
二、日本宪法上原则之特例
三、行政裁判所
四、制度上之行政诉讼与诉愿
五、行政裁判制度之施行区域
第三节 行政裁判与司法权
一、行政事件与民事事件之区别
二、行政权[]与司法权之相互拘束
三、先决问题之审理
四、权限争议
第二章 行政诉讼之目的
序论
第一节 权利毁损之抗告诉讼(诉讼事项)
一、依一般法之诉讼事项
二、依特别法之诉讼事项
第二节 权利毁损之抗告诉讼(诉讼要件)
一、对于行政厅之处分
二、处分之违法
三、毁损权利
四、尚可得争之处分
第三节 其他诉讼
一、不服诉愿裁决之诉
二、关于选举争议
三、当事者间之权利争议
四、机关争议
五、先决问题之诉讼
第三章 行政诉讼手续
第一节 行政诉讼之当事者
一、原告
二、被告
三、参加人
四、公益辩护委员
五、诉讼代理
第二节 行政诉讼之提起
一、行政诉讼之实质要件
二、诉状并预纳金
三、经由手续
四、出诉期间
五、行政诉讼提起之效果
六、诉之撤回
第三节 行政诉讼之审理
一、概说
二、审理权之范围
三、裁判所之构成
四、裁判之公开
五、证据调查
六、辩论之分离并合及中止
第四节 行政诉讼之判决
一、判决之种类
二、终局判决之内容
三、诉讼费用
四、判决之形式及效力
译者附识
附录
《行政裁判法改正纲领》
第一 行政诉讼事项
第二 行政裁判所之构成
第三 行政诉讼手续
《诉愿法改正纲领》
《行政裁判法改正纲领》解说
第一 行政诉讼事项
第二 行政裁判所之构成
第三 行政诉讼手续
第一类 一般法
第二类 特别法(一)
第三类 特别法(二)
《大陆近代法律思想小史》
作者:方孝岳 编译;陶孟和 校;曾尔恕、陈敬刚 校勘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7562025533
出版时间:2004/4/1
开本:32开
页数:265
定价:26
目录:
大陆近代法律思想小史上编
第一章 自法兰西革命后至十九世纪中叶有力的法律思想
一、十八世纪的哲学在法兰西革命时法律上之影响
二、十八世纪的哲学经济学在编定法典上的影响
三、编订法典的根本原则
四、财产与家族
五、编定法典在社会上的影Ⅱ向
六、编定法典在私法哲学及一般法学上的影响
第二章 十九世纪中叶以后有力求法律改革之势力
一、十九世纪舆论上对于民法典的评判
二、改良私法学的计划
三、法律学之振兴
四、近代法律变迁的趋向
五、政治变迁在法律上的效力
六、经济变迁在法律上的效力
七、新的社会学说在法律上的效力
八、团结主义
九、民治主义在法律上的效力
大陆近代法律思想小史下编
第一章 自由、契约、责任及财产上原则的变迁
一、主体的权利与社会性的职务新旧的理论
二、自由之新观念在各方面之应用
三、自由的新观念(续上)意志之自治,非自然的人格及集会
四、法律行动、遗嘱法、契约法
五、伤害行为负责之新观念
六、以财产为一种社会职务之新观念
第二章 家族、继承、人格上原则的变迁
导言
一、往日的家族及今日的家族
二、强迫析产之影响
三、股份公司与家庭
四、工业制度与家族
五、婚姻之仪式
六、婚姻在社会上的价值
七、已婚妇的分位
八、已婚妇的财产
九、未成年者之分位(甲)被弃的幼童
十、幼童的分位(乙)失庇的子女
十一、幼童的分位(丙)堕落无行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