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著名政治活动家、政治学学者詹姆斯·布赖斯名著——《现代民治政体》套装全三册,对民主体制的内涵、趋势、优点与劣势进行的全面概括,素称为“对现代民主政体最有利的辩护”。
作者基于自己的从政经验与考察结论,对法国、瑞士、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六国民主政体进行了深刻分析。此中译本选用我国政治学研究的先驱张慰慈等人七十多年前的旧译,文笔典雅优美,译文准确生动,堪称译作中的佳品。
★ 16开平装,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 《现代民治政体》是英国著名政治学学者詹姆斯·布赖斯的名著,于1921年推出
★ 全书80万字,942页,对民主体制的内涵、趋势、优点与劣势进行了全面概括,对世界上各主要代议制政府作了比较
★ 主要译者张慰慈,中国政治学研究的先驱者、开拓者,北京大学*早的政治学教授,在政治学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现代民治政体》,是英国著名政治活动家、政治学学者詹姆斯·布赖斯的名著,于1921年推出。作者曾做过三次英国内阁的阁员、英国驻美大使,并曾周游世界各处,本书就是他几十年游历和研究的结果。
该书不仅以作者基于自己的从政经验与考察结论,对法国、瑞士、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六国民主政体的深刻分析而著称,尤为珍贵的是对民主体制的内涵、趋势、优点与劣势进行的全面概括,素称为对现代民主政体*有力的辩护。
此中译本选用张慰慈先生等人七十多年前的旧译,文笔典雅优美,译文准确生动,堪称译作中的佳品。
詹姆斯·布赖斯James Bryce, 1st Viscount Bryce(1838-1922),民国时期,他的名字被翻译为白赉士。英国自由党政治家、外交家、历史学家。1862年获牛津三一学院文学学士学位;1864年,年仅26岁时便出版500多页的专著《神圣罗马帝国史》,传诵甚广;1870~1893年当选为牛津大学钦定讲座法学教授;与维多利亚女王的官廷侍从阿克顿勋爵共同创办《英国历史评论》。
他学识博洽,见解深邃,是一位历史学家,一位政治理论家,也是一位积极的政治活动家。从1886年起历任外交次官、兰开斯特公爵领事务大臣、贸易大臣、爱尔兰事务大臣等要职。1907年被任命为英国驻美大使;在华盛顿任职期间赢得很高的荣誉。1913年自大使任上退休,次年被授封为子爵。并任海牙国际法院法官,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负责调查德国在法国和比利时所犯下的罪行。
他一生勤于撰述。除了早年所撰的《神圣罗马帝国》之外,1888年发表的《美利坚共和国》也极负盛名,被视为外国人论述美国的经典著作之一,至今仍被许多美国大学作为政治学教本。
主要译者
张慰慈(1890- 1976),江苏吴江人。字祖训,早年留学美国,哲学博士,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先驱者、开拓者,北京大学*早的政治学教授,在政治学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曾任北京大学、法政大学、上海东吴大学法律学院、中国公学政治学教授,安徽大学图书馆长等职。
《现代民治政体》
作者:【英】詹姆斯·布赖斯/著,张慰慈 等/译
出版社:吉林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6071898
出版时间:2011年1月
开本:16开
页数:942
定价:112元
目录
原序
中译者序
第一编民治政体之一般的观察
第一章绪论
第二章研究的方法
第三章民治政体的定义
第四章民治政体之历史的演进
第五章民治政体之理论的基础
第六章自由
第七章平等
第八章民治与教育
第九章民治与宗教
第十章民治国中之新闻事业
第十一章政党
第十二章地方自治
第十三章教化
第十四章人民
第十五章舆论(或公意)
第二编民治政体的运用
第十六章古代共和国
第十七章南美洲各共和国
法兰西
第十八章土地和历史
第十九章政府的组织——大总统及参议院
第二十章众议院
第二十一章国务员及地方政党组织
第二十二章司法及内政之执行
第二十三章地方政府
第二十四章舆论(或公意)
第二十五章公共生活之风气
第二十六章民治政体在法国之成绩
瑞士
第二十七章人民及其历史
第二十八章政治制度
第二十九章人民的直接立法——创制权及复决权
第三十章政党
第三十一章舆论(或公意)
第三十二章总论瑞士的政治制度
加拿大
第三十三章加拿大及其政府的组织
第三十四章人民与政党
第三十五章政府的运用
第三十六章舆论(或公意)
第三十七章总论加拿大的政治
美国
第三十八章民治政体在北美洲的起源
第三十九章政府的组织
第四十章政党制度
第四十一章联邦与各邦政府的实际运用
第四十二章各邦政府的运用
第四十三章司法与社会秩序
第四十四章舆论(或公意)
第四十五章近代的改革运动
澳大利亚
第四十六章澳大利亚的历史和政治组织
第四十七章澳大利亚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第四十八章行政机关和文官职务
第四十九章澳大利亚的政党和政策
第五十章澳大利亚人民当前的问题
第五十一章劳工政策和建议
第五十二章澳大利亚民治政体的特征
新西兰
第五十三章新西兰和新西兰最初五十年的历史
第五十四章塞登和他的政策
第五十五章劳资纠纷的强制公断
第五十六章政府的运用
第五十七章民治政治的结果
第三编民治政体的现状和前
第五十八章立法机关的衰落
第五十九章立法机关的病理
第六十章民治国的行政机关
第六十一章民治政治与外交政策
第六十二章司法机关
第六十三章限制和平衡
第六十四章第二院
第六十五章人民直接立法
第六十六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
第六十七章上述六国的民治政府的比较
第六十八章民治政治的形式
第六十九章金钱在政治上的势力
第七十章责任
第七十一章民治政治与落后民族
第七十二章民治政治与文学及艺术的关系
第七十三章民治政治所产生的结果
第七十四章民治政体与他种政体的比较
第七十五章民治政治中的少数政治
第七十六章民治国中领袖的才能
第七十七章民治政治的最近形态
第七十八章现代民治政治的趋势
第七十九章民治政治与多数主义的国家
第八十章民治政体的未来
编者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