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4册,荟萃4部在中国法学发展史上具有举足轻重地位、有较大影响的专著,呈现了移植新法、开启民智、会通中西的法制变革的历程。32开精装本。
《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学巨擘杨鸿烈的重要代表作之一,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奠基之作。
《华洋诉讼判决录》:收录1914-1919年直隶高等审判厅的华洋诉讼案件的判决文书,价值珍贵。
《中国文化与中国法系》:著名法学家陈顾远的法律史论集。
《法律教育》:我国首部法学教育专著,“研究法律教育的开路先锋”之作,著名法学家孙晓楼代表作。
★32开精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二十世纪是中华文化经受空前巨大、深刻、剧烈变革的伟大世纪。在百年巨变的烈火中,包括法制文明在内的新的中华文明,如“火凤凰”一般获得新生
★本系列遴选有关法学的有较大影响、学术水准较高的论著,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学术性
★了解中国近现代法学发展、现代法学学科体系确立的重要资料
二十世纪是中华文化经受空前巨大、深刻、剧烈变革的伟大世纪。在百年巨变的烈火中,包括法制文明在内的新的中华文明,如“火凤凰”一般获得新生。 大体上讲,二十世纪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世纪。这一个世纪的历程,不仅仅是移植新法、开启民智、会通中西的法制变革的历程,更是整个中华文明走出传统的困局、与世界接轨并获得新生的历程。百年曲折坎坷,百年是非成败、得失利弊,新旧世纪交替之际,亟待认真而深刻的反省。这一反省,不仅有助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深入,亦有助于推进新世纪中国民主与法治社会的形成。这一反省,是一项跨世纪的伟大工程。作为这一工程的起始或基础,应全面系统地检视、总结二十世纪中华法学全部学术成就,并试图作初步点评。为此,特郑重推出“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从”。
《中国法律思想史》
本书为中国著名法学家杨鸿烈的重要代表作之一,也是中国法律思想史学科的奠基之作。该书以“殷周萌芽时代”、“儒墨道法诸家对立时代”、“儒家独霸时代”(汉以后)、“欧美法系侵入时代”四个时代来概括整个中国法律思想演变的三千年历史,纵览并回顾了自殷周至清末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发展演变的全过程。本书有几大特点,这几个特点正好标明学科体系的确立。
第一,该书体系宏大,纵览回顾了自殷周至清末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发展演变全过程,还初步回顾了清末变法以来的法律思想巨变。比起此前的几本法律思想史著作仅仅是先秦几家法律思想简介而言,杨著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这种宏大的体系,反映了作者杨鸿烈极欲确立学科体系、圈划学科研究范围的强烈意图。这种意图正是一个学科体系形成的最重要的动力。正是学科自觉的表现。该书以“殷周萌芽时代”、“儒墨道法诸家对立时代”、“儒家独霸时代”(汉以后)、“欧美法系侵入时代”等四个时代来概括整个中国法律思想演变的三千年历史。这种概括虽然受到了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之“子学时代”、“经学时代”之类划分的影响,但比起此前的同类著作而言,的确对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阶段性、规律性作了高屋建瓴、基本准确的概括。
第二,该书的内容构成表明作者对学科的研究对象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更能抓住“法律思想”的要害。此前的法律思想史著作,大多分不清政治思想与法律思想,只列举先秦各家关于德刑关系、礼法关系、人法关系、天人关系等几个大而化之问题的论点;对法律思想史所应关注的特定法律问题,大多发掘不了,深入不下去。杨先生则不然,他最早真正全面注意到了关于法律的特有问题的思想史。同时,本书是以“法律问题”为线索来编制本学科的研究体系,这比较准确地把握了法律思想史的发展规律,对思想史的承续性、发展性或围绕重大法律问题聚讼纷纭的根本属性有了准确把握的体现。
第三,该书关注了中国法律近代化变革以来中国法律思想的剧变,在法学领域首次以专著讨论了这种剧变,尤其注意到了中西法律思想的巨大差异,注意到了西方法律思想对中国法系传统的毁灭性攻击,开了近代法律思想史研究的先河。以前的同类研究者,很少注意总结反省近代法律思想的剧变,大多只注意先秦或古代社会。杨著弥补了这一不足。
当然,该书也有许多缺点。作为学科体系初创时期的作品,他的问题也是浅显的。首先,该书对具体法律问题把握不准,分类不清,对法律学概念范畴及问题的理解尚属初步。其次,该书很少理论分析,很少反省和总结,学术探讨性不足,几乎只有史料分类堆砌。再次,关于近代法制变革和中西法律文化冲突问题,只列举了一些奏章和法律草案资料,基本上没有深入系统的理论分析。
【作者简介】
杨鸿烈,著名的法学巨擘。又名宪武、志文,号知不足斋主。1903年农历6月28日生于云南晋宁。1958年6月到广东从化九里步农场“监督劳动”,后回广州蹇居于东山龟岗,1977年逝世。著作有《中国法律发达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在东亚诸国之影响》等。
《华洋诉讼判决录》
《华洋诉讼判决录》在中国判决文书发展史上的地位独特而重要。其所收录的判决文书是1914年至1919年间直隶高等审判厅审理华洋诉讼案件做出的,该判决录处于中国新式司法制度起步的历史时期——民国初年,又作为当时法院司法审判活动的第一手真实材料,对于人们了解我国当时法律规定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和真实运作情况,了解中国同司法机构的组织和实际实践情况,具有独特的研究价值。同时,通过对《判决录》研究,可以了解中国当代判决文书的起源和发展情况,《判决录》形式和内容特点亦能对中国当代判决文书的制作和改革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本书为今人了解清末民初司法制度的实际运作提供了一手的素材,为今人了解清末民初法院适用的法律渊源提供了重要线索。
《中国文化与中国法系:陈顾远法律史论集》
陈顾远(1896-1981),中国著名法学家,律师,中国国民党党员。字晴皋,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人。毕业于中国北京大学,其间参加五四运动,曾任台湾大学、台湾政治大学、中国文化大学、东吴大学、中兴大学等大学兼职教授。在台湾大学任教达25年之久,将心力集中于中国法制史、中国政治思想史及现实法学之讲述,也作为律师承办案件与法律事务。他一生所任大学30多所,从教55年,出于门下者最保守之计算或不下于三万人,任立法委员约45年,为中央民意代表对国家立制,对政府建言。其著作《中国法制史概要》和《中国婚姻史》分别于2011年和2014年入选商务印书馆中华现代学术名著丛书第二辑和第五辑。
陈顾远是一位杰出的法学家,对中国法律史学学术有着出色的贡献。本书收录了他的法律史论集。
《法律教育》
本书是我国*一本法学教育专著,是“研究法律教育的开路先锋”之作,也是中国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孙晓楼的代表作,还是代表民国时期关于法律教育问题研究的代表性成果。本书所提供的关于20世纪30年代法学和法律教育的材料和思想成果,不仅是今人了解整个20世纪中国法学发展情况的重要史料,同时还可以从中寻找到对当今法律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的内容。
作者以社会法学为理论基础,学以致用为指向,认为法律人才是具备法律学问、社会常识和法律道德,具有全方位工作能力的法律工作者。法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学识渊博、道德高尚的教授,爱惜教授也就是爱惜学生。以作者的法律人才观反思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仍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
【作者简介】
孙晓楼(1902-1958),江苏无锡人。1927年毕业于东吴大学法学院,1929获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博士学位后回国。先后担任东吴大学教授、上海地方法院推事、东吴法学院教授兼代理教务长、国民政府行政院参事、朝阳学院院长等职。1947年重返东吴法学院任教授,1953年入复旦大学图书馆工作,直至去世。著有《法律教育》《领事裁判权问题》《劳动法学》等专著。
《中国法律思想史》
作者:杨鸿烈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7562024367
出版时间:2004年4月
开本:32开
页数:316
定价:25元
目录
第一章 导言
定义和范围
中国法律思想的“动”“静”两方面的考察
研究的必要
中国法律思想史上四个时代的区分
史料的种类及鉴别
三种研究法的得失比较
第二章 殷周萌芽时代
甲骨文法律思想资料的缺乏
金文神着法的思想及其影响
尚书“德主刑辅”的思想与周易“非讼”思想的影响
第三章 儒墨道法诸家对立时代
儒家孔子、孟子荀子的法律思想
墨子的法律思想
杨朱、列卸寇与老子、庄子、关尹子、鹖子的法律思想
诸家思想对立研究的必要
法家思想的时代背景
法家的先驱管子、子产、邓析
战国末年法家所受儒黑道三家的影响
组织法家学说成为有系统的学派的慎到、尹文、韩非
儒法两家学说的综合批评
法家思想支配先秦各国法典内容的考证
附:法家思想至秦的大势图表
春秋战国儒墨道法四家人物的国籍表
儒黑道法四家人物的时代先后表
第四章 儒家独霸时代
……
第五章 欧美法系侵入时代
全书结论
《华洋诉讼判决录》
作者:直隶高等审判厅书/编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16304
出版时间:2003-11
开本:32开
页数:366
定价:32元
目录
一、民事判决书
1.王浚泉与益昌洋行因批货纠葛一案判决书
2.高介臣与美商兴泰洋行因赔偿欠款一案判决书
3.法商茂新洋行与宝兴恒因定货纠葛一案判决书
4.李雅泉与英商仁记洋行因拨款纠葛一案判决书
5.张世臣等与俄商克立洋行因拖欠货款一案判决书
6.李陶孙与美商经理崔炳臣等因货款纠葛一案判决书
7.比商天津电车公司与孙恩元因赔偿损害一案判决书
8.周筱舫与德商北清商务公司因批货纠葛一案判决书
9.德商捷成洋行与何云轩等因批货纠葛一案判决书
10.曾文哉与德商瑞和洋行因债务纠葛一案判决书
11.王文轩与日商吉田房次郎因定货纠葛一案判决书
12.德商志诚洋行与刘筱卿因帐目纠葛一案判决书
13.王幼山等与日商吉田房次郎因赔偿损害一案判决书
14.杨霁山等与日商小林洋行因货款纠葛一案判决书
15.王恩普与德商仁和洋行因债务纠葛一案判决书
16.杨刘氏与德商都合洋行因欠款纠葛一案判决书
17.赵荫南与德商爱礼司洋行因拖欠货款一案判决书
18.徐永元与法商华顺洋行因债务纠葛一案判决书
19.日商加藤确治与索松瑞等因违约涉讼一案判决书
20.德商买办曹炳臣与曾洛大等因货款纠葛一案判决书
21.奥商韩恩门与滕泽圃因批货纠葛一案判决书
22.德商捷成洋行与何云轩等因批货纠葛由大理院发回更审一案判决书
23.德商志诚洋行与刘筱卿因帐目纠葛由津审判厅更审判决上告一案判决书
24.陈炯堂与德商捷成洋行因债务纠葛一案判决书
25.朱云卿与荷商恒丰洋行因债务纠葛一案判决书
26.周筱舫与德商北清商务公司因批货纠葛由大理院发回更审一案判决书
27.德商瑞和洋行与华顺公因定货纠葛一案判决书
28.王恩普与德商仁和洋行因债务纠葛由大理院发回更审一案判决书
29.德商华顺洋行与张济五等因批货纠葛一案判决书
30.张星桥与英商隆茂洋行因货款纠葛一案判决书
31.日商大兴料器公司与赵子森因货款纠葛一案判决书
32.美商美丰洋行与万庆成因赔偿损害一案判决书
33.崔雅泉与日商安达纯一因商标纠葛一案判决书
34.日商小林洋行与孟云章因债务纠葛一案判决书
35.日商成愿新三与大兴料器厂因商标纠葛一案判决书
36.日商竹内良太郎与张品一因购买铣铁一案判决书
37.日商吉田房次郎与王幼山等因赔偿损害由大理院发回更审一案判决书
38.日商大兴料器公司与赵子森因货款纠葛由大理院发回更审一案判决书
39.张星桥与道胜银行因债务纠葛一案判决书
40.沈兆泰与德商华茂洋行因租地纠葛一案判决书
41.奥人阿克第与法人麦兰等因股款纠葛一案判决书
42.崔雅泉与日商安达纯一因商标纠葛由大理院发回更审一案判决书
43.王紫轩与日商神谷佐兵卫因赔偿损害及债务纠葛一案判决书
44.日商清水幸三郎与徐厚堂因批货纠葛一案判决书
45.范树仁与德商禅臣洋行因保险纠葛一案判决书
46.日商平野秀三与王幼三等因债务纠葛一案判决书
47.陈月樵与日商三轮公司因债务纠葛一案判决书
48.德商威尔第与义品公司因债务纠葛一案判决书
49.德商洛达洋行与元久甫因债务纠葛一案判决书
50.王恩普与仁和洋行因债务纠葛由大理院发回更审一案判决书
二、民事决定书
1.徐永元与华顺洋行因债务纠葛一案决定书
2.孙恩元与天津电车公司因赔偿损害一案决定书
3.孙万清与成愿新三因债务涉讼一案决定书
4.朱云卿与恒丰洋行因债务纠葛一案决定书
5.王恩普与仁和洋行因债务上告不纳讼费一案决定书
6.王恩普与仁和洋行因债务上告声明窒碍一案决定书
7.陈炯堂与捷成洋行因债务纠葛一案决定书
8.竹内良太郎与张品一因交付铣铁请求假执行一案决定书
9.大楠吉五郎与赵毓?等因债务纠葛一案决定书
10.郑义麟与叶子周等因赔偿损害一案决定书
11.华茂洋行与沈兆泰因租地纠葛一案决定书
12.威尔第与义品公司因债务纠葛一案决定书
13.义品公司与威尔第因债务请求假扣押一案决定书
14.沈兆泰与威尔第因租地纠葛执行异议一案决定书
15.伊藤宪太郎与信裕公因损害赔偿一案决定书
16.白志贤与德华银行清理处因债务纠葛一案决定书
17.鸦打疏路士与德华银行清理处因债务纠葛一案决定书
18.壳林特与德华银行清理处因债务纠葛一案决定书
19.德义洋行与德华银行清理处因债务纠葛一案决定书
三、刑事判决书
1.冯开四丹藏匿被追摄人一案判决书
2.李侃侵占日本邮便局包裹一案判决书
3.张逢春伪造冈田洋行图记一案判决书
4.林杰臣侵占保险款项一案判决书
5.林杰臣因判处侵占罪请求缓刑一案判决书
6.架利的姆等诈财及伪造货币未遂一案判决书
7.朱克明伪造顺泰洋行图章一案判决书
8.架利的姆等诈财及伪造货币未遂由大理院发回更审一案判决书
9.架利的姆脱逃未遂一案判决书
《中国文化与中国法系:陈顾远法律史论集》
作者:范忠信 等/编校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28291
出版时间:2006-2
开本:32开
页数:581
定价:44元
目录
陈顾远先生对中国法律史学术的出色贡献(代序) …………(1)
编校说明…………………………………………………………(1)
一、中国固有法系与中国文化…………………………………(1)
二、中国固有法系之简要造像…………………………………(38)
三、从中国法制史上看中国文化的四大精神…………………(49)
四、从中国文化本位上论中国法制及其形成发展并予以重新评价…(64)
五、儒家法学与中国固有法系之关系………………………(165)
六、家族制度与中国固有法系之关系………………………(183)
七、天道观念与中国固有法系之关系………………………(216)
八、法治与礼治之史的观察…………………………………(249)
九、天理·国法·人情………………………………………(275)
十、四维八德的法律论………………………………………(283)
十一、“法”与“刑”之史的观察…………………………(380)
十二、“法”与“礼”之史的观察…………………………(385)
十三、“刑”与“礼”之史的观察…………………………(391)
十四、儒家法学的价值论……………………………………(397)
十五、儒家法学的义务观……………………………………(403)
十六、中国政制史上的民本思想……………………………(407)
十七、中国法制史上之法与令………………………………(425)
十八、“周礼”所述之司法制度………………………………(435)
十九、汉之决事比及其源流…………………………………(465)
二十、关于耕者有其田的史料提要:中国田制史上一个观察…(482)
二十一、军法起源与兵刑合一:中国法制史上一个观察…(495)
二十二、我国往昔之婚律……………………………………(504)
二十三、地方自治之政理与法理……………………………(509)
二十四、中国现行法制之史的观察…………………………(521)
二十五、中华法系之回顾及其前瞻…………………………(540)
二十六、研究中国法制史之耕耘与收获概述………………(551)
附录一:陈顾远先生自传:回顾与远瞻——八十自述……(570)
附录二:陈顾远先生法学著述总目………………………(580)
《法律教育》
作者:孙晓楼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2016335
出版时间:2004-4
开本:32开
页数:348
定价:25元
目录
总序
凡例
编者前言
第一部分 孙晓楼著《法律教育》
蔡序
吴序
自序
第一章 导言
第二章 法律教育之目的
第三章 关于法律基本科目的讨论
第一节 政治学
第二节 经济学
第三节 哲学
第四节 心理学
第五节 论理学
第六节 历史
第七节 生物学及人类学
第八节 伦理学
第九节 社会学
第四章 社会学之重要
第五章 法律学校应添设之几种学课
第一节 法律伦理学
第二节 会计常识
第三节 理论法学
第六章 法律研究方法之转变
第一节 各法学派研究方法的不同
一、分析法学派的研究方法
二、历史法派的研究方法
三、哲学法派的研究方法
四、比较法学派的研究方法
五、社会法学派的研究方法
第二节 从理论的研究到实际的研究
第三节 从狭义的研究到广义的研究
第四节 从分析的研究到功用的研究
第七章 大陆英美法律教育之比较
第一节 大陆英美法律教育的不同
一、学制
二、研究性
三、考试
四、讨论学课
五、教材
第二节 大陆英美法律教育异点的批评
一、学制
二、研究性
三、考试
四、讨论学课
五、教材
第八章 专任教授的重要及其应备之资格
第九章 比较法学讲座之重要
第十章 研究院之设立
第一节 法学研究院添设之理由
一、造就高深专门人才
二、培植法学师资
三、激发研究学术之兴趣
第二节 美国之研究院
第三节 法国之研究院
第十一章 限制学生人数与提高入学资格
第一节 限制学生人数
一、可以选择人才
二、可以集中训练
第二节 提高入学资格
第十二章 法律夜校之设立
第十三章 法律学校应有之设备
第一节 法学图书馆
第二节 模型法庭
第三节 讨论室
第四节 法律救助社
第十四章 法律课程编制之研究
第一节 各国著名大学之法律课程
一、日本早稻田大学法学系
二、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
三、奥国维也纳大学法政学院
四、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
五、德国柏林大学法政学院
六、比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标准课程
七、英国牛津、剑桥等大学之法律科
八、美国哈佛大学法律学院
九、美国西北大学法律学院
十、美国耶鲁大学法律学院
十一、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法律系
十二、私立东吴大学法律学院
第二节 课程编制的几个原则
第三节 新课程表之设计
第四节 实施新课程表应行注意的几点
第十五章 结论
第二部分 法律教育专论
法律教育与现代
法律教育之目的
中国法律教育之弱点及其补救之方略
大陆英美法律教育制度之比较
及我国应定之方针
刑法学之任务及其补助科学之教育
十九年来之东吴法律教育
罗马之法律教育
德国之法律教育
法国之法律教育
瑞士之法律教育
意大利今日之法律学校
日本之法律教育
比利时的法律教育
英国法律教育
美国之法律教育
法律教育之新计划
新西兰之法律教育
苏俄法律教育
南中美洲法律教育之概观
暹罗司法及其法律教育
附录
1.司法院特许私立法政学校设立规程
2.司法院监督国立大学法律科规程
3.全国大学及专科学校之设立法科者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