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对照《伊丽莎白时代最流行的三大十四行诗》,翻译家曹明伦根据20世纪英文权威版本译文。包括最为著名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中文首译锡德尼的《爱星者与星》和斯宾塞的《小爱神》。译诗风格优美、流畅,还增加了数十条帮助读者理解原文的注释,引自《圣经》和希腊罗马神话的故事和典故。让我们在这351首十四行诗中去感受浪漫的激情、优美的音韵、严谨的格律,以及浓厚的人文主义气息吧!原价102元,现团购价27元包邮!
★ 著名翻译家李赋宁作序,翻译家曹明伦译文
★ 三部诗集因艺术成就最高、人文思想最浓、流传最为广泛被称为“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文坛上流行的三大十四行组诗”
★ 《爱星者与星》收入108首,是伊丽莎白时代诗人们竞相模仿的范本。根据Sir Philip Sidney1983年版和 Elizabethan Sonnets1977年版译出
★ 《小爱神》收入89首,斯宾塞被称为“诗人的诗人”。根据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47年版译出
★ 《十四行诗集》收入154首诗,根据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5年版和 The Riverside Shakespeare1972年版译出
★ 每首诗还给读者留下了写批注或阅读心得的空间,使读者可以随时写下自己的读书心得
《伊丽莎白时代三大十四行诗集》随着文艺复兴思潮在欧洲的传播,十四行诗于16世纪初叶传入英国,并很快成为当时最流行的诗体之一,使伊丽莎白时代涌现了一大批十四行诗人。不过在伊丽莎白时代的所有十四行诗中,艺术成就最高、人文思想最浓、流传最为广泛的无疑是锡德尼的《爱星者与星》、斯宾塞的《小爱神》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集》,它们被称为“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文坛上流行的三大十四行组诗”。
锡德尼及其《爱星者与星》
虽然锡德尼把写诗视为“休假”,而与他的田园传奇《阿卡狄亚》(Arcadia, 1590)和评论文章《诗辩》(The Defence of Poesy 或An Apology of Poetry, 1595)相比,《爱星者与星》也许并非他的最高文学成就,但这本十四行诗集在英国文学中的重要地位怎么强调也不会过分,因为正是这本诗集导致了伊丽莎白时代的诗人对十四行组诗的狂热(craze),46而且“可以这么说,没有《爱星者与星》,莎士比亚也许就不会写出他的《十四行诗集》。”[4]7
菲利普·锡德尼(Sir Philip Sidney, 1554–1586)出身于贵族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他不仅是杰出的诗人、作家和评论家,而且是出色的政治家、外交家和军事家;不仅是《侍臣论》中那种理想化的西方绅士,而且堪比“能仕则仕,不能仕则隐”的东方君子;女王信任时则鞠躬尽瘁为国效劳,朝廷猜忌时则归隐田园撰文赋诗。他在英国支持荷兰反对西班牙统治的独立战争中阵亡,英格兰曾为这朵骑士之花(the flower of chivalry)之凋谢而举国悲恸,据说伦敦市民曾沿街列队目送他的出殡行列,齐声悲呼“别了,人世间最优秀的骑士”(Farewell, the worthiest knight that lived)[15]。他的几部杰作几乎都写于他被“放逐”⑦期间,《阿卡狄亚》是早期英国文学中最重要的散文体作品,《诗辩》在西方文学批评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爱星者与星》则成了伊丽莎白时代的诗人们竞相模仿的范本。
《爱星者与星》是锡德尼写给第一代埃塞克斯伯爵的女儿佩内洛普的情诗,大概在1581年至1582年间完成。佩内洛普在诗中被称为“斯黛拉”(意为“星”),诗人则自称为“阿斯托菲”(意为“爱星者”)。这本诗集共收108首十四行诗,另插入11歌(抒情诗);诗与歌主题一致,高唱低吟,把诗人的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锡德尼于1576年陪同伊丽莎白女王访问埃塞克斯伯爵家时第一次见到14岁的佩内洛普,由于这两个家族有多重亲缘关系,锡德尼与佩内洛普后来也常有交往。埃塞克斯伯爵于1576年9月病逝于都柏林,死前曾写信给锡德尼,表达要他娶他女儿的愿望,但由于各种原因,佩内洛普的监护人亨廷顿伯爵于1581年把她嫁给了里奇男爵。锡德尼对佩内洛普的爱似乎是在她婚后才开始变得炽热,因为《爱星者与星》前半部分更多地只是在赞美“斯黛拉”的美貌,或是描述诗人在理智与感情之间的挣扎,而后半部分则表露了诗人压抑不住的激情,尤其是第86首和87首之间的第8歌记述了“斯黛拉”婚后与诗人“在一座浓密而幽深的树林”中幽会、相互表白爱意、但“斯黛拉”却拒绝做他情人的场面。不过现实生活中的“斯黛拉”(佩内洛普)在结婚4年后便成了芒乔伊勋爵的情妇,并于1601年与里奇男爵离婚,嫁给了芒乔伊勋爵。佩内洛普与里奇男爵离婚的原因之一便是锡德尼在《爱星者与星》第24首中所描述的里奇男爵的暴戾性格。
《爱星者与星》在艺术上取得了很高的成就。虽说锡德尼对诗歌技巧之役使、对其爱情经历之利用,都惟妙惟肖地模仿了彼特拉克,但他的模仿并非依样画葫芦,而是建立在掌握了英诗韵律奥秘的基础之上。“锡德尼认识到,历史上所有伟大的诗歌都证明:如果没有某种格律为基础,英语诗歌就不可能成熟,但他同时也认识到,诗必须自然,必须反映人类说话的语气和真实情感。英诗一方面需要格律的规范,另一方面又需要节奏和语气的自由。他发现这两种需要其实并不矛盾,完全可以被融合在一种和谐的张力之中。他让自然的语气节奏与严谨的诗歌韵律相交,偶尔因修辞需要稍加变通,结果创造出了一种‘声音’。虽然这种声音由他发出,但实际上却不是他的声音,而是诗的声音。”[5]161由此可见,正因为锡德尼认为任何一种成熟的诗都必须有严谨的格律,所以他借鉴了彼特拉克的传统风格;而也正是因为他认为诗歌必须使用自然流畅的语言,所以他自觉地继承并发扬了怀亚特开创的口语体英国诗歌的传统,从而让世人听到了英语诗歌中那种最美妙的音乐。与莎士比亚和斯宾塞十四行诗相对统一的韵脚排列不同,锡德尼在《爱星者与星》108首十四行诗中用了12种韵脚排列(其中用得最多的是abba abba cdcd ee,共63首,约占58%),使内容和形式达到了尽可能的和谐。
斯宾塞及其《小爱神》
曾在伯明翰大学讲授诗歌课程的塞林科特教授认为:“关于斯宾塞的生平,我们可以从官方文件和他同时代人的作品中获得一些信息,但最有价值的信息应该从他的诗中去发现。”[8]vii的确,正是因了《小爱神》第60首第7–8行,史学家和文学评论家才最终断定斯宾塞生于1552年;正是因了他那首《祝婚歌》(Prothalamiaon)第138–131行,世人方知斯宾塞虽然出生在伦敦,他父母却并非伦敦人;而他那首脍炙人口的《新婚颂》(Epithalamion)则成了他最终与伊丽莎白·博伊尔小姐喜结良缘的历史见证。
斯宾塞(Edmund Spenser, 1552–1599)父母的家境并不富裕,但斯宾塞自幼聪慧,勤奋好学,后来入剑桥大学学习,于1572年和1576年先后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他在剑桥求学期间认识了一心要振兴英语诗歌的青年教师哈维(Cabriel Harvey, 1545–1630),哈维在他毕业后推荐他做了莱斯特伯爵的秘书,通过热心于艺术的莱斯特伯爵,他认识了后来成为他朋友和艺术庇护人的锡德尼。他的成名作《牧人日历》(The Shepherd’s Calender, 1579)便是献给锡德尼的。1580年,斯宾塞作为英国驻爱尔兰总督格雷伯爵的秘书前往爱尔兰。两年后格雷伯爵被女王召回,但斯宾塞却继续留在那块殖民地,并得到了位于科克郡的3000英亩土地和基尔科曼城堡,其后他很少回英国,后半生的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那里。虽然他一直在英国殖民政府中担任职务,并积极为平息爱尔兰人的反抗出谋划策⑧,但他从未间断过自己的诗歌创作,他的代表作《仙国女王》(Fairy Queen,旧译《仙后》)前3卷于1590年问世,后3卷于1596年出版。1598年,爱尔兰的旧贵族再次叛乱,基尔科曼城堡也遭洗劫,斯宾塞奉命回伦敦报信,次年病逝于伦敦,被葬于威斯敏斯特教堂墓地,与他所敬重的乔叟毗邻长眠。
斯宾塞常常被人称为“诗人的诗人”(the poet’s poet),[10]274因为他一生都在探索诗歌的格律形式,为英语诗歌格律的创新和成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对后世英国诗人的创作产生了很大影响。除上文提及的斯宾塞诗体外,他在《仙国女王》的创作过程中还首创了一种被后人称为“斯宾塞诗节”(Spenserian stanza)的形式。“斯宾塞诗节”每节9行,均为抑扬格,前8行5个音步(10音节),第9行6个音步(12音节),韵式为ababbcbcc。这种适用于长诗写作的诗节“是英国诗歌史上最具原创性的格律形式之一”[2]807,后来拜伦的《恰尔德·哈洛德游记》、雪莱的《伊斯兰的叛变》、济慈的《圣阿格尼斯节前夕》,以及丁尼生《食莲人》的序诗部分都用这种诗节写成。斯宾塞诗作的内容也相当丰富,处处弥漫着人文主义者对生活的热爱与憧憬、新柏拉图主义者对世界的冥思和玄想、清教徒的宗教伦理和道德观念,以及新兴资产阶级强烈的爱国热情,因此弥尔顿曾称他为“比邓斯·司各脱或托马斯·阿奎那更好的老师”[10]275。
斯宾塞一生写了为数不少的抒情诗,其中最为出色的就是记述他向伊丽莎白·博伊尔求爱之过程的十四行组诗《小爱神》。博伊尔小姐出身名门,与科克伯爵理查德·博伊尔(Richard Boyle, 1566–1643)有血缘关系,她的家位于科克郡东部靠近约尔海湾的地方,[8]xxxv离斯宾塞的基尔科曼城堡不远。斯宾塞向她求婚大约始于1593年春天,最终于1594年6月11日与她成婚。诗人新婚后的喜悦之情不仅见于他为庆祝自己结婚而作的《新婚颂》,更见于他首次在作品成稿不久就迫不及待地将其发表这一举动。按照当时的出版许可规定,他于1594年11月19日(结婚后刚半年)就将合为一册的《小爱神》和《新婚颂》送交伦敦书籍印刷出版经销同业公会进行了书稿登记,并于1595年出版了该书。
《小爱神》初版一共有89 首诗⑨。这些诗在艺术上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除第8首采用英国体(莎士比亚体)外,其余88首均用斯宾塞自己新创的诗体(斯宾塞体)。这种诗体实际上是意大利式十四行诗体和英国式十四行诗体的融合。斯宾塞保留了意大利式十四行诗体的5韵(英国诗体为7韵),但第2节和第3节的首行韵脚必须与前一节的末行韵脚一致,因此与一般英国十四行诗体相比,斯宾塞体之韵脚更为复杂,结构更为精巧,写作难度当然也更大,这也许就是后来者对这种诗体赞者众而用者寡的原因。
既然是爱情十四行组诗,《小爱神》当然也继承了自彼特拉克以来就形成的传统,作者当然也属于那种“备受相思、焦虑和失望煎熬的彼特拉克式情人”。但与当时的其他十四行诗人相比,斯宾塞毕竟高人一筹。《小爱神》的主题内容虽然传统,但字里行间却不乏新意。他像其他十四行诗人一样赞美情人的美貌,但却更看重情人的心灵之美。他在诗中写道“但有一件最美的珍宝最难找寻,/这就是她那颗美好纯洁的芳心”(第15首)、“只有心灵之美才能万古流芳,/能免于众生难逃的腐败衰朽”(第79首)。他像其他十四行诗人一样相信文学可以使美名不朽,但他还相信文学可以使美德(virtue)长存。莎士比亚在其著名的十四行诗第18首中写道:“只要有人类生存或人有眼睛,我的诗就会流传并赋予你生命”,而斯宾塞早在《小爱神》中就写过:“只有我这用徒然痛苦凝成的诗/ 才能使你的芳名流传千秋万代”(第27首)、“我的诗将使你的美德流传千古,我要把你辉煌的名字写在天空”(第75首)。
莎士比亚及其《十四行诗集》
与锡德尼和斯宾塞等同时代诗人相比,莎士比亚(1564–1616)可谓出身卑微,以致世人迄今对他早期的生活经历也知之甚少。他何时开始写作?何时加入剧团?在成为作家之前靠什么谋生?这些问题连研究莎士比亚的专家也难以回答。据说他上过他家乡(埃文河畔斯特拉特福镇)的一所文法学校,可该校偏偏丢失了那个时期的学生档案;据说他是于1587年随一个到他家乡演出的剧团到的伦敦,但此说法只能算是“忽悠人的推测”(intriguing speculation);[14]889;据说他年轻时在乡下当过小学教师,不过其根据只是“业余人类学家”奥布里(John Aubrey, 1626–1697)《见闻杂录》中的只言片语。关于莎士比亚前半生的经历,除了斯特拉特福镇教堂保存的他于1564年受洗和于1582年结婚的两条记录外,世人能考证到的最早文字记录是一段对他含沙射影的攻击。这段文字见于那位在牛津和剑桥都拿过学位的“大学才子”罗伯特·格林(Robert Greene, 1558–1592)的《以无数悔恨换取的点滴智慧》(1592)一书。格林在该书篇末提醒马洛、洛奇和皮尔等剧作家说:“别相信那班戏子,他们中有只用我们的羽毛装扮出来的乌鸦,一只自命不凡的乌鸦,一只戏装下包裹着野心的乌鸦。他以为他像你们任何人一样能写一手素体诗,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万能博士,以为这个国家只有他能‘震场’(Shake-Scene)”。
世人应感谢格林写下了这段不恭之词,因为这段话使我们确信,莎士比亚在1592年之前就已经名震英国文坛。至于他后半生的经历和成就,世人已经有了比较清楚的了解。他在20多年的创作生涯中,为这个世界奉献了38部诗剧,两部长诗、154首十四行诗和若干短诗。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集》初版于1609年,但在此之前的10年间,这些“甜蜜的十四行诗一直在他亲密的朋友中间传阅”。[16]1745关于这些诗的写作年代,夏威夷大学的洛厄斯博士在分析了前人的结论和论据后说:“最稳妥的说法应该是,这些诗可能写于1585年至1609年间的任何时候。其中绝大部分很可能写于1593–1594和1598–1601这两个时间段。”[4]11这组十四行诗可分为两个部分,诗人在前一部分(1–126首)歌颂了他与一位青年男子之间炽热的友情,同时也悲叹这位朋友被诗人自己的情人引诱,并表达了他因这位朋友喜欢另一位诗人而产生的懊恼之情;在组诗的后部分(127–154首),诗人审视了自己对一位“从他身旁把天使引开”的女人(黑发女郎)的迷恋之情。
近400年来,莎学家们一直试图证明诗中的青年男子和黑发女郎到底是谁。关于青年男子,有人认为应该是莎士比亚的艺术庇护人南安普敦伯爵亨利·赖奥思利(Henry Wriothesley, 1573–1624),因为莎士比亚此前出版的两部长诗(《维纳斯与阿多尼》和《鲁克丽斯受辱记》)都是题献给他的,不过这种推测因证据不足而遭人质疑。黑发女郎的身份更难查实,有人说她是一位名叫罗莎琳的女子,根据是莎士比亚在《爱的徒劳》和《罗密欧与朱丽叶》中都曾提到过这位黑发黑眼且皮肤黝黑的女郎。在《爱的徒劳》中,罗莎琳是法国公主的侍女,是那瓦国王的侍臣俾隆倾慕的对象。在该剧第4幕第3场,那瓦国王和侍臣们之间有一番关于女人是金发碧眼美还是黑发黑肤美的争论。罗莎琳在《罗密欧与朱丽叶》一剧中并未出场,她只是作为罗密欧在见到朱丽叶之前所爱的女人被提及,在该剧第1幕第2场第83–87行中被形容为与天鹅相比就像乌鸦的美人。但这样的考证当然更显牵强附会。
然而,正如莎学专家史密斯教授所说:难以确定诗中青年男子和黑发女郎的确切身份,反倒能鼓励我们把注意力集中于这些十四行诗的艺术品质。[16]1746的确,当我们潜心欣赏这些甜美的十四行诗之时,青年男子和黑发女郎是谁似乎并不重要。不过,虽说“没必要把莎翁的十四行诗当作自传来读,但我们并不否认这些诗行中包含有诗人的生活经历。”[17]这些诗虽是写给朋友和情人的,但涉及的内容十分深广,已远远超出了对友谊和爱情的咏叹,处处激扬着诗人对真善美的讴歌,对假恶丑的抨击,对人性解放、个性尊严和社会公平的向往。而经过莎翁的实践和改造,英语十四行诗的形式也变得更加精巧,更加完美。这154首十四行诗实乃莎翁人文主义精神发展成熟的标志,是其高超艺术水平的一座丰碑。
锡德尼(1554--1586) 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标准的绅士。他在社交活动中举止优雅;是理想的政治家、勇敢的军事领袖;他还熟悉当时的科学和艺术。他是当时英国最佳的散文作家,又是仅次于埃德蒙·斯宾塞的诗人。
莎士比亚(1564—1616),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剧作家、诗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文学的集大成者,全世界最卓越的文学家之一。英国戏剧家本?琼森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和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他流传下来的作品包括38部剧本、154首十四行诗、两首长叙事诗和其他诗作。他的剧本被翻译成所有主要语言,并且表演次数远远超过其他剧作家。直至今日,他的作品依然广受欢迎。
埃德蒙·斯宾塞(Edmund Spenser,1552-1599),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诗人之一,创作上风格多变、优美精致、耐人寻味,被称为“诗人之诗人”,后世诗人如华兹华斯、济慈、拜伦等都难掩对他的钦佩之情,代表作有《牧人月历》、《仙后》等。
译者
曹明伦,翻译家,北京大学博士,四川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北大学特聘教授、河南理工大学兼职教授、四川理工学院客座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翻译协会理事、四川翻译文学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英美文学、文学翻译、翻译学及比较文化研究。著有《翻译之道:理论与实践》和《英汉翻译实践与评析》,译有《爱伦·坡集》《弗罗斯特集》《威拉·凯瑟集》《培根随笔集》《伊丽莎白时代三大十四行诗集》和《司各特诗选》等多种英美经典,与人合作编注有《英诗金库》。论文见于《中国翻译》《上海翻译》《国外文学》《名作欣赏》《外国文学研究》《外国文学评论》等学术期刊及若干大学学报。
《爱星者与星锡德尼十四行诗集》
作者:菲利普·锡德尼 著 曹明伦 (译者)
出版社:河北大学出版社
ISBN:9787810973113
出版时间:2008-9
开本:16
页数:294 页
定价:37.0
内容简介:
伊丽莎白时代三大十四行诗集。锡德尼是英国文学史上最早的诗人之一,大概是才命相妨,只活了三十二岁。写诗的时间就更短,从1580年到1584年,不过四五个年头。但诗歌往往是激情的产物,一经勃发,便迅猛而不可收拾,短短的年光里,锡德尼写下了百余首十四行,集合而得名为《爱星者与星》(Astrophel and Stella)。也许艺术家的早夭常是意味着多产,或者后者便是前者的先兆,荷兰如凡高,中国如王勃。
“Stella”是“星”的意大利语,诗中所谓,时而指星,时而指人,无不泛滥着洪水猛兽一般的爱情。通常认为,这部组诗中的主人公是里奇勋爵的妻子帕涅罗普——从这层意义来看,这是那个时代里典型的“骑士爱情”。组诗背后所隐藏的私密早已不得而知,后世有考据癖的专家们又往往各执一辞。
目录:
中译本代序
爱星者与星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
作者:莎士比亚 著 曹明伦 (译者)
出版社:河北大学出版社
ISBN:9787810973120
出版时间:2008/9/1
开本:16开
页数:308
定价:39.0
内容简介:
书中收录的十四行诗采用中英文对照的方式为大家呈现!莎士比亚十四行诗翻译研究曹明伦在英语诗歌之宝库中,莎士比亚的154首十四行诗是一串最璀璨耀眼的明珠。诗人在这些诗中歌颂了他与一位青年男子之间炽热的友情,同时也悲叹这位朋友被诗人自己的情人引诱,并表达了他因这位朋友喜欢另一位诗人而产生的懊恼之情。
目录:
中译本代序
序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集
《小爱神-斯宾塞十四行诗集》
作者:斯宾塞 (作者), 曹明伦 (译者)
出版社:河北大学出版社
ISBN:9787810973106
出版时间:2008/9/1
开本:16开
页数:179
定价:26.0
内容简介:
斯宾塞的爱情十四行至今仍是世界最优美的爱情诗。斯宾塞十四行诗延续了与莎士比亚十四行相同的结构:三组四行诗加一个对句。诗歌以八行诗节(octave)和六行诗节(sestet)连接最后以一个独立的押韵的对句进行概括。莎士比亚十四行:abab cdcd efef gg,但斯宾塞十四行诗的韵律为abab bcbc cdcd ee。斯宾塞的诗有个很明显的特点,注入了当时的的一些新思想,心灵美更胜于外表美,美丽由于诗人的歌颂而得到不朽,人生就像舞台,以及通过对话的运用将民谣体渗入十四行诗中还有诗人所表达的个人主义思想,诗人将自己置身于诗歌的中心,向读者讲述他的处境,情感,信念。这就是在斯宾塞所处的文艺复兴时期非常流行的抒情诗题材。人们越来越重视个性化问题。中世纪,人被看作是社会的一份子,而十六世纪他却成为一个个体。斯宾塞的诗就是 代表之一。斯宾塞的爱情十四行与《婚曲》(Epithalamion,1959)一起出版,这组诗是为了庆祝他与伊丽莎白·博伊尔Elizabeth Boyle的婚礼而作。 斯宾塞的爱情十四行集中收录在他的《小爱神》(Amoretti,1595),其中包括88首献给妻子的爱情十四行,与众不同。
目录:
中译本代序(曹明伦)
序(李赋宁)
小爱神